停工留薪与误工费双赔(停工留薪与不停工留薪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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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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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花,我回答所有这些问题。如何确定停工期,停工期支付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一起来看看吧!
1、带薪停工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救助的员工,停工期间,原来的工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受伤或特殊情况,经区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受伤工人伤残程度评定后,暂停原治疗,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治疗。
受伤工人停工期满后仍需接受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5、在停工期间不能照顾自己的受伤工人需要照顾,由单位负责。
6、在正常情况下,工人受伤后会稳定地及时进行工作能力评估,如果可以继续工作,工人工作能力后会及时恢复工作,暂停期限的确定没有大的争议。
但是,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工人已经稳定并且能够正常工作,但尚未进行工作能力评估,并且完成工作能力评估的日期已经远离他重返工作一段时间。
因此,工人党经常发生争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工人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因工伤而停工接受医疗救助的,在停工期间,原工资和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严重伤害或特殊情况下,经区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12、伤员伤残程度评定后,中止原治疗,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治疗。
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在停工期满后仍需要护理,他们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14、不能照顾自己的伤员在带薪停职期间需要照顾,由单位负责。
根据上述规定,有偿停工期应从工人因工伤或职业病而被停职接受工伤医疗救助的那一刻开始,直至对工伤残疾程度的评估。
由于目前尚不清楚如何计算带薪停工期,因此对本文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工作停工期必须在工作能力评估之日到期的一种观点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该条规定“在评估工作残疾程度后暂停受伤工人的原始治疗”,这种观点可以简单地称为“鉴定结论”。
另一种观点是,停工期必须在工人可以正常工作的那一天结束,这一观点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该条规定“当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救助时,停工期间,原来的工资和福利不变”,这种观点可以简单地称为“恢复工作结束”。
这篇文章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