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与抵押权的顺位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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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1.质权人以占有出质人移交的质押财产为成立要件,债权人以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押财产返还出质人后,以其质押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注:质押和抵押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占有。
13.质押是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抵押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14.)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转让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
15.拓展信息:质押与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对担保财产的占有。
16.抵押人仍负责保管抵押物而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形式;质押改变了质押财产的占有形式,质权人负责保管质押财产。
17.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权人承担责任。
18.债权人无权直接处分抵押物,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作出法院判决才能完成对抵押物的处分;质权人可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时间处分质押财产,无需协商或法院判决。
19、质押贷款和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20.百度百科_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抵押不需要占有抵押物,只需要在相关部门登记;质押需要转移质押物的占有(仅限动产),否则不属于质押。
2、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该财产享有优先权。
3.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4.如果有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用自己的房子作为抵押,那么银行就是抵押权人。
5.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由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通过协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对债务人或第三人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
6.也叫“质押”。
7.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抵押权是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变价处分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的总称。
8.质押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也具有不可分离性、财产代位性和财产请求权的特征。
9.质押的独特之处在于:(1)质押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10.(2)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债权人对质押物的占有是其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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