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人格权受到侵害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开心常识网 1965 2024-04-05 10:30:15

今天,边肖将为家长们解答上述问题。/k 12 o 3c 91 co 0/受害人有权承担,/k 12 o 3c 91 co 0/受害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相信很多朋友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5.延伸资料:注:向法院提起人格权受到侵的诉讼时,应提供以下证据:被告侵害原告人格权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在何种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

6、2、被告是否继续侵害人格权。

7、3、如果侵权行为造成原告精神损害及治疗和留下后遗症等。,应提供与个人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

8、如因误工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凭证和证明材料。

9.参考来源:人民日报网络版——自媒体传播模式下的人格权侵害与保护。

1.人格权受到侵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人格权的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停止侵害。

2.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身权行为正在进行而尚未结束时,受害人请求侵权人或者请求法院判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的行为。

3.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是指当他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受到侵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责令侵权人依法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受害人的名誉,以挽回受害人受到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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