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主播的钱算诈骗吗(打赏主播500万被追回一部分)

圆圆 0 2024-06-12 11:00:14

女白领曹利用公司财务管理的漏洞,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利用公司账户向自己转账600万元,其中大部分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近日判处曹有期徒刑七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曹出生于1997年。2019年4月从某知名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公司做出纳,主要负责公司的现金使用、报销以及网银支付和转账。按照公司规定,她在收到企业负责人批准的转账凭证后,需要向财务经理申请网银转账,财务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转账支付。

出于管理需要,公司对公银行账户u盾分为操作员u盾和授权支付u盾,分别由曹和财务经理保管。因为在同一个办公室,曹发现财务经理会习惯性地把授权的u盾放在一个没有上锁的抽屉里。

2022年2月以来,曹利用管理公司差旅费现金报销的职务便利,开公司支票到银行领取现金,存入办公室保险柜,后伺机取出现金存入其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同年10月以来,曹多次利用中午或下班时间,使用其本人u盾和经理的u盾,直接从公司法人账户向其本人银行卡转账,共计人民币480万元。

直到2023年3月,公司才发现曹的上述行为,并立即报案。到案后,曹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上述钱款除部分用于奢侈消费外,大部分被曹充值到某直播平台,用于打赏平台主播。在多方努力下,有关部门已成功冻结曹在直播平台充值打赏的涉案资金。

在审查起诉阶段,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理财经理不仅将授权u盾放在未上锁的抽屉里,还将密码直接写在外壳上。这解释了为什么曹参知道u盾的操作密码。

公诉人认为,涉案公司违反了《对公银行账户网银双人操作要求》、《记账岗货币资金收支分离审核要求》等多项财务管理规定,给了曹可乘之机。同时,缺乏“专人定期监管公司银行存款和现金货币资产”的规定,延误了企业发现问题的时间,侵占的资金越来越多。

针对上述问题,静安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建立货币资金相关岗位隔离设置”、“严格执行操作人员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建立现金内控制度”等具体措施,帮助公司堵漏建章立制。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维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涉案企业在检察建议回函中表示。此外,根据检察建议,公司还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关键岗位责任和风险意识培训以及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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